NE86國際交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-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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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

NE86國際交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

NE86國際交流獎學金辦法

108年9月25日工科系系務會議通過

108年10月7日核工所所務會議通過

一、 本獎學金乃清華大學核工系86級系友為鼓勵與促進母系「工程與系統科學系」(以下簡稱工科系)、「原子科學院學士班」(以下簡稱院學士班)、以及「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」(以下簡稱核工所)學生的國際交流活動而設立。

二、 本獎學金之基金存入銀行生息,可動用基金本息發放。

三、 本獎學金設置之宗旨為鼓勵工科系、院學士班、以及核工所學生參與國際交流活動,以培養並促進學生之國際觀。

  • 申請資格:院學士班學生、工科系及核工所之學士班、碩士班、及博士班學生。
  • 獎勵項目:
  •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參加短期課程
  •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學術交流
  • 赴國外參加寒暑假學術交流活動
  • 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並口頭發表論文
  • 赴國外大學擔任交換/訪問學生
  • 獎勵額度

每年至多獎勵6名。第五條前四項依學校制度,實報實銷,每名獎助額度不得超過50,000元。第五項之獎助額度每名不得超過100,000元。

  • 獎學金之申請與審查

申請者須事先於每年二月或九月底前提出申請,附會議論文、或課程規劃、或學術交流計畫向班系所辦公室申請,由班系所課程委員會推薦,送86級系友授權之代表人、工科系系主任、核工所所長審查。審查通過者,由系所主管於當月之系所務會議口頭告知全系所教授,獲獎學生須於一年內完成獎學金之核銷。

  • 各學年度由系所辦公室針對獎學金使用狀況提出書面報告,交86級系友授權之代表人存參。
  • 本辦法經工科系系務會議、及核工所所務會議通過,經86級系友授權之代表人同意後公告實施。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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